发布时间:2017-11-12 18:46 我要投稿
搜狐娱乐 18日下午,北京朝阳法院就原告马蓉诉被告王宝强名誉权案,组织双方召开庭前会议,并发布通告。
通告全文:
10月18日16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就原告马蓉诉被告王宝强名誉权案,组织双方召开庭前会议。马蓉的诉讼代理人、王宝强及其诉讼代理人参加了庭前会议。
庭前会议中,原告方围绕被告发布微博行为构成名誉侵权及给原告造成的名誉损害提交了相关证据:被告不认可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但未当庭提交证据,表示将在举证期限内提交。因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有证据提交,法院给双方规定了举证期限。
此外,王宝强以两案同时审理可能产生冲突为由向法院申请中止审理名誉权纠纷一案。该申请将在合议庭评议后决定是否准许。
《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通告:王申请中止审理》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yule.yuduxx.com/gnmx/684815.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