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30 11:54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法制晚报讯(记者 唐宁)就在昨日王宝强赶赴北京朝阳法院起诉妻子马蓉离婚之后,今天一早,马蓉委托律师到朝阳法院立案,以名誉侵权为由起诉,要求王宝强删除8月14日00:21发布的微博并赔礼道歉。据了解,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8月16日一早,律师持马蓉的委托手续及诉状等材料至北京朝阳法院,以王宝强构成名誉侵权为由申请立案。
马蓉在起诉书中称,其与王宝强系夫妻关系,8月14日00:21王宝强在其实名认证个人微博中发布声明。该微博发布后,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基于前述造谣内容,对其进行大肆诋毁、谩骂,甚至连两个年幼的孩子都不放过。马蓉认为上述内容对其构成造谣诋毁,系恶意对其进行人身攻击,王宝强所发布的造谣诽谤言论给其个人名誉和社会评价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并给其造成极其严重的精神损害。
为维护合法权益,减少因王宝强行为给两个年幼孩子所造成的心理创伤,诉至法院,要求王宝强停止侵权,立即删除2016年8月14日00:21发布的微博,并在其个人微博首页置顶赔礼道歉连续不低于30天。
据了解,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北京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追访 王宝强为何“借款交费”?
昨日朝阳法院表示王宝强起诉妻子离婚案已于同日立案之后,王宝强工作室随后发布了一条立案声明,声明中刻意提出王宝强自己打这场官司是“借款交费”,起诉状中还提到马蓉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对此,部分网友猜测是因为马蓉将财产转移,王宝强名下已经没有资产,不过也有人表示王宝强提起的离婚案已将所有名下财产作为涉案标的物冻结封存。
在李阳离婚官司中担任李阳前妻代理的戚连峰律师认为,首先要看双方掌握的证据,不能因为对方发布一个声明就随意作出猜测,这样都言之过早。发表“借款交费”声明可能是其有意为之。即使法院冻结也是冻结主要财产,不会冻结现金流,一般起诉的立案费还是有的。在离婚中,除非一方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否则法院不会主动对当事人财产进行保全。
京师律师事务所家庭婚姻部主任律师魏绍玲表示,“借款交费”一事,在无法知晓实情的前提下,不能草率判断其是否存在财产已被“冻结”情况。
魏绍玲表示,所谓“冻结”是指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如果王宝强担心财产有被转移的可能,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朝阳法院透露,王宝强一方预估财产总额至少为1个亿,法院遂按1亿元暂计财产价值,依据《诉讼费交纳办法》收取了诉讼费24.9575万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每件需交纳50元至300元不等的诉讼费。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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